兴证全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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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规则(2022年11月8日起功能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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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给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二条 汇款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提交基金(含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下同)认/申购(含参与,下同)申请后,将认/申购资金通过预留在基金公司直销系统中的银行卡汇款至基金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达成基金认/申购目的的业务模式。

 

第三章 汇款交易业务规则

 

第三条 兴证全球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支持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开户的银联通(该支付渠道绑定的银行卡)、通联支付(该支付渠道绑定的银行卡)、汇收付(该支付渠道绑定的银行卡)、工行直连、农行直连、建行直连和招行直连。支付宝(该支付渠道绑定的银行卡)不支持汇款交易。

 

第四条 首次进行汇款交易,需签订汇款交易协议。

 

第五条 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六条  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第七条 投资者于T日(指前一个交易日15:00:01至当前交易日15:00:00,下同)提交的认/申购申请,其足额的汇款资金应在T1500之前(含1500,下同)到账。若相关款项1500后(不含1500,下同)到账,则该笔申请将被视为无效,该笔金额视作T+1日到账金额,将由本公司于T+3日办理退款,并将划往投资者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 投资者于T日使用其预留账户通过汇款方式提交的认/申购申请,若T日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之前该交易账户有资金到账,如实际到账金额大于或等于认/申购申请金额,则该认/申购申请以申请金额成交(超出部分的金额将由本公司于T+2日办理退款,并将划往投资者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账户),如实际到账金额小于认/申购申请金额,则该笔认/申购申请将失败(该笔金额将由本公司于T+2日办理退款,并将划往投资者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账户)。投资者购买基金的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九条 投资者于T日使用其预留账户通过汇款方式提交多笔认/申购申请的,若T日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之前该交易账户有资金到账,则本公司采取“时间优先”原则,逐笔足额匹配。

 

第十条 如投资者未按本规则要求办理汇款,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本公司在进行必要的投资者身份识别后将汇款资金退回投资者汇款时使用的账户。

 

1、如果投资者采用非预留账户汇款,则T日(认/申购申请日)15:00前到账的资金,本公司将于T+2日办理退款,并将该笔资金划往投资者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账户。

 

2、如果投资者未在兴证全球基金直销开户的客户将钱款汇入基金公司的汇款交易业务指定收款账户,则T日(认/申购申请日)15:00前到账资金,本公司将于T+2日办理退款,并将该笔资金划往投资者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账户。

 

3、兴业卡客户请务必先完成网上直销开户后,再进行汇款交易操作,否则将可能造成划款和退款的失败。

 

4、如果投资者汇款信息(包括汇款户名、汇款账号、汇款账户开户行名称等)不完整,本公司将无法办理退款,投资者应主动与本公司联系(客服热线:400-678-0099),由此造成的退款延误,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一条  投资者于T日前对汇款方式提交的认/申购申请进行撤单,则T日(认/申购申请日)15:00前到账的资金,本公司将于T+2日办理退款,并将该笔资金划往投资者汇款时所使用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十三条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本规则做出必要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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