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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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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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20号令)、《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3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对上述两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对上述两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主要包括:根据《管理办法》修订增加收取强制赎回费条款以及申购赎回流动性问题的条款、修改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修订估值方法的表述;根据《基金法》及《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变化修订相关条款,还将根据上述两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生效以来基金管理人的情况变化,对其中的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详细的修订见附件的修改对照表。

根据上述两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的约定,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改将自2017421日起实施。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021-38824536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421

附件:《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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