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办理网上定期交易业务时,可在网上交易平台中选择每周、每两周、每三周或每月的交易周期。
l 当投资者选择以周为单位的交易周期(含每周、每两周、每三周),可在系统中选择“星期一”至“星期五”。
l 当投资者选择以月为单位的交易周期,可在系统中选择“1日”至“28日”。
设定的固定交易日期不能为当前日及过去日。该固定交易日期设定后即被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