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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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7月27日起,增加华信证券为本公司旗下兴全货币基金(详见下表)的销售机构。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华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华信证券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目前仅开通兴全货币基金A类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暂不开通兴全货币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3、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货币基金A类份额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在华信证券办理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华信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4、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兴全货币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5、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兴全货币基金A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兴全货币B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在华信证券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华信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兴全货币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货币B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万份时,根据兴全货币A/B级升降级规则,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华信证券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华信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货币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l 销售机构情况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 陈灿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该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 、021-38824536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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