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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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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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全恒裕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9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312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425

赎回起始日

2019425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425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425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425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有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集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除上述情况和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基金的每笔最低申购金额、每笔追加申购金额为10元。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人民币)

申购费率

M<500000

0.60%

500000<=M<2000000

0.40%

2000000<=M<5000000

0.30%

5000000<=M

500/

3.2.2  后端收费

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2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4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现金宝(兴全添利宝)赎回转购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购补差费率即为该转入基金原申购费率的0.1折,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固定费用执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含APP、微网站)或网上直销汇款交易申购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费率1折起,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固定费用执行;养老金账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为原申购费率的1折,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3.3.5 本公司将不对兴业证券、中泰证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折扣费率以各销售机构官方公告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最低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1.50%

7<=N<30

0.10%

30<=N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5.2.2  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1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5.2.3  本公司直销系统(含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APP、微网站)开通本基金与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注册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不能进行转换。

5.2.4  转换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在调整生效前2日内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刊登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 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3基金管理人规定基金的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元。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6.4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5 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7.1.1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30

法定代表人:兰荣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021-20398990

传真:021-58368869021-58368915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7.1.2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7.2    代销机构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中泰证券。

其他销售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风险提示:

9.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此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9.2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特定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重可能较大,因此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的金额可能较大,若特定机构投资者申请大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为应对大额赎回申请需进行基金所持有资产的变现,此时可能产生冲击成本的风险。并且,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存在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可能性,在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基金份额净值的剧烈波动。

2)当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由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因此可能导致其他投资者无法及时赎回的风险。

3)由于特定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重可能较大,因此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施加重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单一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出席和表决即可以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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