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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兴业趋势赎回最低份额限制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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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方便投资者投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1月15日起对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兴业趋势”)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赎回最低份额的约定和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进行如下调整: 一、兴业趋势招募说明书(更新)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二)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原规定为: “4、申购、赎回的程序 (6)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当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发生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现调整为: “4、申购、赎回的程序 (6)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30份基金份额,当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原规则规定为: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费)。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注:对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遵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 现调整为: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对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遵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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