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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身份证号码升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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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如果您在基金交易过程中,由于身份证号码过期导致操作受限或交易失败(开户、基金交易失败),我们建议您及时办理身份证号码的升位操作。 l 代销客户:请您联系原开户机构进行办理。 l 柜台直销客户:请您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678-0099(免长途费)、021-38824536咨询办理。 l 网上直销客户(15-18非正常规则的升位):请您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678-0099(免长途费)、021-38824536咨询办理。 l 网上直销客户(15-18正常规则的升位): 1、工商银行卡: 1)请先至工商银行柜台进行升位; 2)再登录我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基金账户--基金账户/银行卡管理—点击“升位至18位”。 2、兴业银行卡: 1)请先至兴业银行柜台进行升位; 2)然后登录我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基金账户--基金账户/银行卡管理—点击“升位至18位”; 3)再拨打银联通客服95534进行升位。 3、农业银行卡: 1)请先至农业银行柜台进行升位; 2)然后登录我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基金账户--基金账户/银行卡管理—点击“升位至18位”; 3)若您曾在我司网上直销办理定投业务,你还须致电我司客服,由我司工作人员将您的信息提交至农业银行,由农业银行将您在定投签约时预留的身份证号同步升位后,方能继续进行定投业务。若您未曾在我司网上直销办理过定投签约业务,只需操作到第二步即可。 4、招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和支付宝: 1)请至银行柜台进行升位; 2)然后登录我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基金账户--基金账户/银行卡管理—点击“升位至18位”。 附: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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