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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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TA系统原因,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六、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关于“对持有期在10个工作日以内(含)的赎回申请,赎回费总额全部计入基金财产”的规定,修改为“对持有期在10日以内(含)的赎回申请,赎回费总额全部计入基金财产”。以上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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