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修改了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面值的条款,即将“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修改为“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对基金合同的该项修改是基金拆分会计处理的要求,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基金拆分普遍采用该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