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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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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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兴业全球基金客户: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1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1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直销客户(含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如需更新我司系统内的已过期的身份证件,请提供将以下材料:

l  柜台客户请填写《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个人版)》(点击下载)、网上直销客户请填写《网上直销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个人版)》(点击下载),在表格上方的申请内容中勾选“账户资料变更”,并填妥基金账户、姓名、证件号码、银行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必填选项,并在“变更事项”填写修改身份证号,客户签字确认。

l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l  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如需要)

l  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修改证明(如需要)

l  银行出具的身份证修改证明(如需要)

请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上海浦东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兴业全球基金直销中心” (021-20398927),我司工作人员在收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及时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途费),021-38824536,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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