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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被批强化行政权力 私募基金被关进笼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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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事长李剑阁看来,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就是权力还没关进笼子,却先把企业关进了笼子。 去年6月底,中央编办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证监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权,国家发改委则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要求两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至此,持续很久的监管权之争落下帷幕。 今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并宣布2月7日起施行。 4月10日,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会长邵秉仁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私募基金本身就是有私密性的,现在却要求季报、年报,把投资信息公开,证监会这样做就是不想放弃权力,而且,赋予基金业协会监管权等于把它变成了准政府部门,是典型的行政干预。” 上述备案办法第20条、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与邵秉仁同台讨论的李剑阁也认为,这样做与中央倡导的简政放权背道而驰,其结果是权力没进笼子企业进了笼子。 对此,中泽嘉盟投资基金董事长吴鹰也表示委屈,“私募基金是自己承担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府不发奖牌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限制其发展呢?” 截至4月9日,已有8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其中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24家,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36家,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20家。 建银国际、中科招商等纷纷表示,此举为私募基金建立了良好的内外部交流平台,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和透明化标准,是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重大利好,是我国私募基金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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