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
|
||||||||||||||||||||||
根据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4月20日起,增加华鑫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华鑫证券的相关规定。同时,下表所列基金开通在华鑫基金销售的前端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前端转换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华鑫证券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鑫证券的相关规定。 2、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 二、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具体转换费用的费率详见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childcategoryid=3779。 三、销售机构情况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基金业务传真:021-64333051 公司网站: http:// www.cfsc.com.cn /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021-38824536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
||||||||||||||||||||||
[收藏本页]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