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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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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2015年5月16日对外披露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次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全可转债混合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17:00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统计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律师费40,000元,公证费10,000元,共计5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兴全可转债混合基金份额为5,508,362,385.48份,占权益登记日兴全可转债混合基金份额的32.09%,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开会条件。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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