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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机构为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等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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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7年7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8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我司于2017年8月7日发布了《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了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投资服务,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增加相关机构为本基金的发售机构,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及调整部分销售机构认购金额起点,就上述事宜,本基金管理人补充公告如下。 一、 增加部分销售机构为本基金的的发售机构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8月15日起,增加下述机构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本基金认购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参见我司发布的《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下述机构的相关规定。相关机构信息如下: 1、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热线:400-711-8718 传真:021-58300279 公司网站: http://www.wacai.com 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传真: 021-20691861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站: http://www.ehowbuy.com 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基金业务传真:(021) 20835879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http://www.5ifund.com 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电话:(027)63219781 传真:(027)51062920 公司网站:http:// www.95579.com 二、 基金管理人及部分销售机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为回报投资者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支持和厚爱,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对经由下列认购途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投资者可享受认购费率优惠。 (一)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机构
注:本基金A份额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优惠方式说明 自2017年8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以上代销机构认购该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公告为准。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认购基金认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不予折扣。 基金原认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各相关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正常募集期认购费用。 2、相关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相关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的各相关销售机构有关公告。 三、 调整本基金在部分销售认购的认购金额起点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本基金在以下销售机构的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与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经调整后,投资者在以下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的100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适用的销售机构如下:
*关于本公告的具体事宜,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注:上述基金代销机构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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