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17年 8月 24日起,至2017年9 月 26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8楼
联系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00-678-0099(免长途话费)、021-38824536
邮政编码:200122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 月28 日,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寄交方式及授权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xqfunds.com)下载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等大会召集人认可的印鉴(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兴全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网址:http://www.xqfunds.com
2、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4、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联系人:林奇
八、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咨询;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8月26 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增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更好的为持有人创造价值,我司拟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20号令)、《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3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按照《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见附件四)提出的修订方案进行修改。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24 日
附件二:
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本资料 |
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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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基金账户号:
(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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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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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代理人代为投票,请填写 |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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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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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关于修改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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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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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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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若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表决票的填写说明: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4、基金账户号虽未填写、填写无法辨认或有误,但不影响根据身份证件信息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身份的,不影响表决票效力。
附件三:
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与于__年_月_日召开的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兴全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6、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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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6、7、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
十二、基金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投资范围。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十二、基金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存款银行仅限于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不包括本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4)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7)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8)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 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3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b)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上述(1)、(6)、(13)、(15)项外……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生效之日起开始。
……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的银行存款(不包括本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6)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7)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上述(1)、(5)、(1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 |
十二、基金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及权证;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下的除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之外的其他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6)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四、投资限制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无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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