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司旗下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体验,以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我司拟增设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
该事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340009,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7398。由于两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3、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两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C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
8、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份额持有时间(N,为自然日)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 |
7日≤N<30日 |
0.1% |
N≥30日 |
0.0% |
注: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情况下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二、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相关销售事宜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3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021-20398990
传真:021-58368869、021-58368915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2)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公司网站: http://www.wacaijijin.com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站:http://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站: http://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公司网站:http://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公司网站:http://jr.jd.com/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公司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客服电话:400-1599288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http://www.fund123.cn
1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网址:www.18.cn
客服电话:95357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14)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网站: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1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网站:www.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95017
1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2、投资者可自2019年12月27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
3、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每笔追加申购、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各自情况设定最低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场外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除本公司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上述最低金额/份额限制。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进行投资时应以销售机构官方公告为准。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直销(含直销柜台、网上交易、APP等)与我司所有注册在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基金进行转换,除兴全稳益债券、兴全兴泰债券、兴全祥泰债券、兴全安泰养老三年FOF、兴全恒瑞债券、兴全沪深300C、兴全合宜混合外,且本基金C类份额与兴全添利宝货币的转换业务仅在直销柜台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代销与注册在同一注册机构、且在该销售商代销的基金进行转换,除兴全安泰养老三年FOF和兴全沪深300C外。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9年12月27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C类份额之日起,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并存。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请审慎选择。
附:《<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
(无) |
新增:(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一定的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5%,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5%,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T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基金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及转出申请有困难,或认为为实现投资者的赎回、转出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及转出的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及转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请量占该基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或转出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转出申请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4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40%以上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具体措施为:对于其未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40%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上述“1)接受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40%以上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即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其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基金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及转出申请有困难,或认为为实现投资者的赎回、转出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及转出的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及转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请量占该基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或转出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转出申请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4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40%以上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具体措施为:对于其未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40%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上述“1)接受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40%以上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即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其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
(3)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2)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3)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
(3)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 |
(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 |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总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估值或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4)差错处理程序
……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估值或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4)差错处理程序
……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新增:(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4)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
…… |
(二)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
…… |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或者现金红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数额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转为基金份额。 |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或者现金红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数额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八)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
(八)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如遇问题是否及时反馈、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以及是否对非公开信息保密。 |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如遇问题是否及时反馈、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以及是否对非公开信息保密。 |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盖章后,将复核结果以加密传真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待条件成熟后,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 |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盖章后,将复核结果以加密传真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待条件成熟后,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 |
九、基金收益分配 |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本基金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本基金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基金份额的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十一、基金费用 |
(三)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
(四)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
新增:(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四)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
(五)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