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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兴业可转债招募说明书收益分配相关内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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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我司决定自2007年5月25日对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收益分配的相关内容做出调整,并对《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基金招募说明书“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中“(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中规定: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0元,为降低投资者的转账成本,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现调整为: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元,为降低投资者的转账成本,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前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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