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兴证全球优选平衡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兴证全球优选平衡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
基金主代码 |
01265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年07月1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兴证全球优选平衡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兴证全球优选平衡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
注: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21】1856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21年7月14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89,367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15,237,277.60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357.00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7,915,237,277.60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2,357.00 |
合计 |
7,915,239,634.60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1,874,080.89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237%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21年7月14日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个月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个月(3个月指30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