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9年11月9日起,对上述基金所持有的国电电力(600795)采取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截至2009年11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因长期停牌股票——国电电力(600795)估值调整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具体见下表:
基金名称 |
基金份额净值(元) |
净值变动比例 |
2009年11月9日净值较11月6日净值变动比例 |
其中:估值调整引起的净值变动比例 |
兴业可转债混合 |
1.2552 |
0.05% |
0.08% |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LOF) |
1.1363 |
0.49% |
0.20% |
兴业全球视野股票 |
3.3926 |
0.72% |
0.32% |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 |
1.536 |
0.46% |
0.22% |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