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资产管理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认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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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 2.满足金融资产或收入证明要求,二选一即可: 1)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近3个月内任一交易日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二、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证明材料出具日期需在近3个月内,资料认定的时效性为一年。 2.若为网上或手机页面截图材料,需有能体现客户名称的页面,客户提交的页面中若无能体现客户身份的信息,可提供例如其他证明页面,其时间需与客户名称页面上的时间为连续的。 3.投资经历证明材料: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金融机构出具的对账单或交易记录的流水等证明材料。 2)相关证明中需体现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行为,产品风险等级超过R1级的产品即可。 4.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 5.近3个月内任一交易日不低于500万元的家庭金融资产证明材料。 6.收入证明以下三种形式任选其一: 1)客户任职公司开具的近3年客户本人年均收入证明:包含客户姓名、客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具日期,公司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 2)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年均收入40万以上纳税额约15万元)。 3)银行卡或活期存折近三年工资收入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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