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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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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5年12月27日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招商银行可转债和招商银行股票的总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2.29%,鉴于基金管理人预计招商银行复牌后对本基金净值将有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对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暂停申购期自2005年12月29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日止。 鉴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为2005年12月29日,故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所得红利转为再投资不受此限制。 特此公告。 200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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