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赎回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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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11年前五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3,426,060.93份,根据持有期限赎回费率分别为0.5%和0.25%。 本公司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已经超过六个月。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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