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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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社会责任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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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5月26日起通过指定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40007)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以下简称 “本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办理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兴业社会责任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经本公司公告可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销售机构如下:

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德邦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联合证券等。

  在条件成熟后,本公司还将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公告。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办本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扣款(申购)最低金额:

 

销售机构

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含申购费)

备注

光大银行

200

——

建设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德邦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联合证券

300

邮储银行每期申请扣款金额最大为5000元(含)

交通银行、浦发银行

500

——

 

2、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3、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及本公司于2006年8月4日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等其他相关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有疑问,可向各相关销售机构咨询,或拨打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和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进行咨询。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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