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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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全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34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8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11012

赎回起始日

20111012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11012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11012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1012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者在1500 以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其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及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含申购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

1.00%

-

50万≤M200

0.60%

-

200万≤M500

0.40%

-

500万≤M

1000/

-

注:1、申购费用按单次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2、通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目前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借记卡及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的网上直销功能,优惠费率详见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childcategoryid=3779

3.2.2 后端收费

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具体种类以中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

1.50%

1年≤N2

1.00%

2年≤N3

0.50%

3年≤N

0.00%

注: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2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本次在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兴全保本混合、兴全绿色投资股票(LOF)、兴全沪深300指数(LOF)、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具体转换费用的费率(代销、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一致)详见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childcategoryid=3779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5.2.2  兴全保本混合、兴全绿色投资股票(LOF)、兴全沪深300指数(LOF)的转换最低份额为100份,兴全合润分级股票的转换最低份额为500份,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的转换最低份额为3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持有份额时( 兴全保本混合、兴全绿色投资股票(LOF)、兴全沪深300指数(LOF)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00份,兴全合润分级股票的最低持有份额为500份,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的最低持有份额为30份),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5.2.3  转换业务规则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在调整生效前2日内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  兴全保本混合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对场外开放,敬请投资者注意。

6.3  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兴全保本混合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4  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6.5  投资者每期最低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300元,但兴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平台、交通银行最低扣款金额为100元,齐鲁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最低扣款金额为500元,且邮储银行每期申请扣款金额最大为5000元。前述最低扣款金额含申购费,且前端定投和后端定投相同。敬请投资者注意。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7.1.1.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仅开通转换业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58368919

传真:(0215836886958368915

联系人:何佳怡、黄琳蔚

7.1.1.2  网上直销(开通转换、定投业务)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目前已开通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7.1.2 场外代销机构

7.1.2.1  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开通机构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深发展银行、上海银行、重庆银行、华夏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德邦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航证券、渤海证券、瑞银证券、广发华福证券、齐鲁证券、爱建证券、安信证券、华融证券、国信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天源证券、中信证券、国海证券、长城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1.2.2  本次转换业务开通机构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本次仅开通兴全保本、兴全绿色、兴全趋势、兴全合润之间的转换业务)、中国银行(本次仅开通兴全保本、兴全沪深300、兴全趋势、兴全合润之间的转换业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本次仅开通兴全保本、兴全绿色与兴全趋势之间的转换业务)、华夏银行、深发展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银河证券、德邦证券、东方证券、中银国际、国元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渤海证券、瑞银证券、广发华福证券、齐鲁证券、爱建证券、安信证券、华融证券、中航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1.2.3  本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机构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深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重庆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德邦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瑞银证券、广发华福证券、齐鲁证券、爱建证券、安信证券、华融证券、国信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兴全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若投资者因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而未收到兴全保本混合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确认单。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请投资者认真核对开户信息,发现有误请及时到开户网点更正或与本公司客服中心联系(400-678-0099021-38824536)。

9.2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适用本基金的保本条款。即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保本,保本金额为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用)加计募集期利息后的总金额。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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