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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的兴全可转债基金份额部分转换为兴全全球视野基金份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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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12年8月31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将原固有资金投资的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的1亿份基金份额转换为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该部分转换的份额持有期限已超过两年,故本次转换的转换费率为0%。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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