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名称 |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主代码 |
163402 |
前端交易代码 |
163402 |
后端交易代码 |
163403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诉讼当事人 |
原告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 |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 |
诉讼具体事项 |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熔盛重工”)因与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全椒县政府”)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全椒县政府所持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集团”)100%国有股权,成为全柴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通过全柴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动力”)44.39%的股权,构成对上市公司全柴动力的间接收购,而导致触发对全柴动力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但熔盛重工在取得商务部反垄断局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批文后,怠于向中国证监会递交补正材料,且最终从中国证监会撤回对全柴动力的全面要约收购申请材料。
熔盛重工在前述被其最终取消的全柴动力股份全面要约收购这一交易的缔约过程中,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过失;而本公司所管理的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兴全趋势基金”)作为投资者在此期间所买进并持有的全柴动力股票所受之损失,与熔盛重工这一缔约过失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熔盛重工应对兴全趋势基金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2年9月12日受理本案。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为尽力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已为本案诉讼做了充分的准备,并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