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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2年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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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2年11月12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2年11月1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2年11月12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2年11月13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2)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24536;400-678-0099。 (3)本基金销售机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银行、渤海银行、重庆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光大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招商证券、德邦证券、东方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江南证券、申万证券、渤海证券、瑞银证券、华泰证券、华福证券、齐鲁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国信证券、华融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信万通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销售、好买基金销售、数米基金销售、诺亚正行等。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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