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2年12月25日起,对所持有的恒生电子(600570)采取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截至2012年12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因长期停牌股票恒生电子(600570)估值调整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具体见下表:
基金简称 |
2012年12月25日基金份额净值(元) |
净值变动比例 |
2012年12月25日净值较12月24日净值变动比例 |
其中:估值调整引起的净值变动比例 |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 |
0.8332 |
2.16% |
0.03% |
兴全社会责任股票 |
1.227 |
2.34% |
0.27% |
兴全绿色投资股票(LOF) |
0.893 |
2.64% |
0.30% |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