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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固有资金赎回兴全有机增长基金、将兴全全球视野基金部分转换为兴全可转债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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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13年6月26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持有的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316,300.27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低于一年,赎回费率为0.5%;通过代销机构将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持有的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的4200万份转换为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该部分转换的份额持有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低于一年,转换费率为0.5%。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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