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银行金穗卡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
||
|
||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2008年7月11日起,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将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的网上支付。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即可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查询等业务,并享受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优惠费率。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8年7月11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农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并开通了本公司网上交易功能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已发行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转债”,基金代码:340001)、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趋势”,前端代码:163402,后端代码:163403)、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货币”,基金代码:340005)、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全球”,基金代码:340006)、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社会责任”,基金代码:340007)以及本公司今后新发并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产品。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办理程序 1、尚未办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的客户,请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申请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 2、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办理支付业务,可采取两种方式: (1)到柜台申请开通网上银行,申请成功后到中国农业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网上银行/快速下载”栏目下载证书和智能安装程序,安装证书,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不到柜台开通网上银行,直接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申请电子支付卡。基金认/申购交易不受电子支付卡限额(100元/200元)的限制。 3、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六、适用认购、申购、赎回起点 申购起点: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单笔追加最低金额500元(兴业趋势为1000元)。兴业货币单笔最低金额10000元,单笔追加最低金额1000元。 赎回起点:兴业转债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0份;兴业全球、兴业货币、兴业社会责任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5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基金的最低账面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兴业趋势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3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时,剩余部分将被强制赎回。 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起点,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执行。 七、交易费用 1、即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凡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农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我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适用七折起的申购优惠费率,采用后端收费的基金按原费率执行。具体申购费率请查看 http://www.xqfunds.com/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childcategoryid=3779 注: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是否展期,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货币市场基金,认、申购费率仍为零。 3、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的认、申购费率,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执行。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新发行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4、其他交易费率敬请查阅相应基金的发行文件和相关公告。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xq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www.xqfunds.com 九、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收藏本页] [关闭] |
|